本报见习记者 刘争
“我们公司与你们学校勤工俭学部有合作,放心签就可以了。”听到对方这样说,小李打消了疑虑,通过手机App在一份电子合同上签了字,随即开始在“启忆堂精品家教”(苏州启忆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家教兼职。
没想到的是,做了8个月的兼职之后,小李非但没有拿到合同约定的15000元报酬,在讨薪过程中还被对方恶语相加,最后企业“负责人”封某也找不到了。而和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人。
兼职遭遇
干了大半年没拿到一分钱工资
小李是苏州某高校大三学生。去年9月,他在一个职介平台上了解到“启忆堂精品家教”,该机构开办在苏州工业园区嘉瑞巷8号乐嘉大厦,会根据家长及兼职老师双方的时间来排课,课时费每小时100元到150元不等。小李看到“兼职时间自由”后很心动,当即赶到乐嘉大厦1栋615室咨询面试事宜。该公司“负责人”封某告诉小李,入职该公司并不需要面试,签署一份电子合同即可。
签署合同之后,小李被分配到苏州工业园区的一个小区做上门家教,“带了几次课后我和家长都比较满意,家长随即向‘启忆堂精品家教’缴纳了2万元的课时费,但是我从去年9月至今年5月,带了100个课时的课,却一分钱工资没有拿到。”
和小李一样,从去年10月份开始,该公司的许多员工开始向封某讨要工资,起初封某尚能以礼相待跟讨薪者“打太极”,但今年5月份,封某一改之前客气的态度,“他一面与所谓的财务、人力等部门不断‘踢皮球’,一面仗着公司已经关门,态度恶劣,甚至对我们恶语相加。”该公司兼职员工小宋说。
合同无效
甲方根本没签字
据小李介绍,有近30名在“启忆堂精品家教”兼职的人员讨薪失败,部分被欠工资不多的人选择不了了之,还有一部分人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但很多人的劳动仲裁申请迟迟没被受理。
记者随即联系了处理该劳动仲裁申请的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劳动纠察大队,令人意外的是,申请劳动仲裁的员工有20人,却仅有3人的申请可以受理。原来,包括小李在内,有17人的合同甲方并没有签字或盖章。
“我本身就是商学院的学生,签合同的时候我很警惕,仔细阅读了合同的各项条款。”来自南通的大三学生小王表示,合同看起来很专业,封某还表示“启忆堂精品家教”与苏州某高校的勤工俭学部有合作,小王便打消了疑虑,在封某手把手的指导下签署了一份电子合同。由于是第一次签合同没有经验,小王等17人仅仅关注了合同的内容,忘记了合同是需要甲方签字的。
“我们都认为做教育的人,信誉一般都比较好,加上对方表示与学校有合作,即使他一再拖欠我们的工资,我们也选择相信他,但是谁能想到对方一开始就没打算发我们工资呢?”被欠薪的学生小刘说。
后续讨薪
有证据证明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吴女士回忆,“启忆堂精品家教”实际在5月份已经关门,6月份封某还一直利用职介平台招聘大学生,很多人都成了“免费劳动力”。后来收到投诉后,职介平台撤掉了“启忆堂精品家教”的招聘信息。7月开始,封某的手机已经打不通,但是吴女士在职介平台求职过程中再次发现了封某的账号,她通过该账号向封某讨薪,封某不仅不愿意还钱,甚至扬言“自己根本不是公司的股东,不怕走法律程序”。
记者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启忆堂精品家教”(苏州启忆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黄某,封某确非公司股东。严某是“启忆堂精品家教”的正式员工,他的劳务合同上盖有“苏州启忆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章,“我不认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而封某以‘非股东’为借口拒不发放工资,我真是一筹莫展。”和严某一样,该公司另外两名被欠薪正式员工也表示既无助又无奈。
对于封某以“非股东”的身份来管理公司,拒不发放工资、退还课时费的行为,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主任鲁云亮认为,如果有证据可证明封某在以“非股东”的身份实际控制公司,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院举报,并要求其偿还欠薪;如果有证据可证明封某有“骗薪”情节,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