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4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对外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温馨提示,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维护正常诉讼服务秩序。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提交诉讼材料等诉讼服务事项。以下在线途径可供选择: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http://www.zjrmfy.suzhou.gov.cn) 苏州智慧法院App
江苏诉讼服务(http://ssfw.jsfy.gov.cn) 江苏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江苏微解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或者PC端(http://odr.jsfy.gov.cn)登录,进行线上诉前调解、查询调解进度等,调解成功的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可以在线申请网上立案。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gov.cn) 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诉讼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诉讼服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也可以优先选择线下邮寄方式,提交立案申请等材料。邮寄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对属于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一审案件,当事人也可将立案申请材料分别邮寄至以下地址: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邮寄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36号;
苏州国际商事法庭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嘉瑞巷8号太平金融大厦36楼。
三、如需到苏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请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苏康码)、行程码; 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请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不得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情况的,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请勿进入苏州中院区域。
四、疫情期间,苏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暂不提供现场律师咨询服务。
五、如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或者其他诉讼服务事项需要联系、咨询,可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