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形,那么接下来就是到了死刑复核程序,就真正意味着生命进入了倒计时,由于死刑复核程序并没有时间限制,因此最终许国利生命什么时候能够走到尽头,还是未知的。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也就是说,从一审判处死刑后,许国利就会被看守所戴上一定重量的械具,防止他出现意外的发生,而械具使用后,会对其自由活动有一定的限制。
这就意味着,许国利将从一审判处死刑后,一直到死刑执行前,都会械具加身,与其痛苦的忍受,不如选择不上诉,案件直接进入最高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其实,这样的案件,作案手法、作案情节都足够恶劣,相信在判决书中一定有犯罪性质恶劣,人身危险性极大这样的表述,因此,判处死刑也是他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