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邹强)昨天,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告福建某家居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原告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1500万元。该案刷新了国内地板行业知识产权领域判赔最高纪录。
据介绍,原告大自然公司成立于2009年,旗下拥有“大自然”“Nature”等多个注册商标。经过十多年持续宣传、使用,该品牌地板产品销售遍布全国各地,并获得了包括驰名商标在内的众多荣誉,具有很高知名度。
从2017年开始,被告福建公司以“大自然美学家”为名称申请注册商标,并开通“大自然美学家地板”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加盟门店”子栏目中介绍,“大自然美学家”在全国各地的加盟店面已有46家。同时,公司审核通过了“naturemxj.com”网站域名,网址为“www.naturemxj.com”,并在其店铺装潢中多处使用“大自然美学家”和“Nature Mxj”等标识。去年年初,大自然公司经证据保全公证后诉至法院,要求福建公司立刻停止侵权并赔偿各项损失1500万元。
法院查明,福建公司还陆续申请注册了“大自然美学佳”“大自然文学家”“大自然绘画家”“大自然思想家”“大自然书法家”“大自然音乐家”“—Nature Mxj—”等一系列相关标识。经查,截至本案诉讼时,被告公司已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共计申请注册了50件商标,其中36件均是在同一天提交的注册申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地板外包装、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店铺装潢、对外招商加盟等方面大量使用“大自然美学家”等标识,其标识中的“大自然美学家”“Nature Mxj”等构成元素,分别与大自然公司主张保护的“大自然”“Nature”等商标构成近似,所以构成对原告公司相关商标的侵害。
“虽然从形式上看,福建公司的企业字号系经工商登记取得,但在福建公司成立之时,大自然公司的‘大自然’商标已经在地板行业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承办法官表示,福建公司作为同业经营者,将含有大自然公司“大自然”商标的文字注册为企业名称,并在使用过程中刻意攀附,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市中级法院判决被告福建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注销“naturemxj.com”域名。由于本案属于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符合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500万元。
宣判过后,法院分别向互联网平台经营者长沙某网络科技公司、湖南某在线科技公司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信息审核,规范平台经济发展,同时精准有力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相关企业和部门均高度重视并及时回函。目前,福建公司在地板类别上申请注册的“大自然××家”商标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予注册和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