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 10 万是个分水岭,年入百万、千万甚至过亿的头部网红,很容易适用最高 45% 的税率。于是他们纷纷开始效仿明星的做法,建立个人工作室。
财捷永道税务师吕工对中新闻周刊表示,现在有很多网红找他做税务筹划,这些人之前不交税,现在担心有税务风险,他举例道:假如一个网红年入百万,如果按照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本来要交 45 万的税,通过层层流转避税后,可能只交一两万税费。
施正文具体解释到,按照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收入动辄百万、千万的网红,要缴纳最高 45% 的税,这意味着接近一半收入都要交税;假如改为经营个人工作室,税率则最高只有 35%;建立企业,那么企业所得税一般为 25%,再通过税务机构的核定政策,扣除各类成本费用,最后这个税率会更低。
" 税筹规划强调合理合法,目的是利用税收优惠来节税,而不能成为税收的法外之地。目前违规税筹屡见不鲜,利用假账假材料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名头,属于偷税;工作室设立在税收洼地,但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却没有在该地开展,这是漏税。" 施正文认为,在合法合规和偷税漏税的税筹规划中间,存在难以认定的避税中间地带,这加大了税务部门执法难度。
怎么罚怎么管?
此前税务总局披露两位主播涉嫌偷税漏税,已经释放了税收监管政策收紧的信号。随着税务总局近日发文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多位财税专家预计今年年底会迎来一波明星、网红的补税潮。
施正文分析,网红偷税漏税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问题," 网红是纳税人,平台是代扣代缴人,实际上二者关系非常紧密,如果合作把税都剩下来,双方都能受益。" 他表示," 收入越高的人群,偷税动机越强,因为动辄上千万的收入,偷税会带来较大受益。"
不具名观察人士认为,导致税收难的原因之一是网红行业发展不够健全,不少规模不大的机构或者网红团队,本就是家族企业或者简单的搭伙团队,财务结构混乱,没什么完善的财务管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虽然直播是一种新兴的方式,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如何收税,但是这笔收入落在个人头上就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对企业来讲,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而且直播本身作为流转的过程,还会涉及到增值税的问题。不论如何,他一针见血指出," 从法理上来讲,有所得就该缴税。"
" 反避税十分有必要。" 马军生谈到。" 法律也有边缘地带,此前税务总局启动的影视行业纳税人自查自纠行动中,明星们自查申报税款达到 117 亿,这说明仍有监测不到的避税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