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废矿物油(废机油)可导致周边水体和土壤受到污染、植物死亡、区域性生态功能丧失。为进一步加强废矿物油管理,有效遏制废矿物油非法利用等环境违法行为,近日,苏州市污防攻坚办对姑苏区多处建筑工地进行暗访检查,发现部分工地存在非法使用废矿物油涂抹铰扣、充当脱模剂等环境违法行为,危险废物随意处置利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在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苏州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项目施工现场,暗访人员发现场地内堆有3桶“废机油”,其中两桶容量都是200升。询问中,工地相关人员透露,这些“废机油”用于工地涂抹铰扣。
同样,在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苏地2020-WG-23地块项目施工区内,检查人员发现,木工工作区存放着1桶200升的油泥,而此时桶内只剩下了一半,附近雨水沟内还漂浮着油污,此外,这处工地内还有7桶200升容量的铁桶,存放的都是用作“脱模剂”使用的不明油脂。“这些是什么油?”“为什么是黄色的,添加了什么?”“有采购单吗?”面对检查人员的一系列问题,工地相关人员语焉不详。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苏州国展商业广场北区工程现场,也存在同样问题。检查发现,该工地现场存放有2个200升的铁桶,铁桶表面残留有危险废物识别标识的“脱模剂”字样,铁桶周边油污明显。
据介绍,废矿物油含有硫化物、石油等成分,部分废矿物油在生产过程中还混入了甲苯、二甲苯等多种有毒性物质,随意处置利用废矿物油,会导致周边水体和土壤受到污染、植物死亡、区域性生态功能丧失,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弃物。记者查询还发现,《环保法》明确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苏州市污防攻坚办向姑苏区人民政府、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督办单,督办单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要深刻认识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峻形势,持续加强建筑工地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建筑工地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利用废矿物油行为。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建筑工地非法使用废矿物油情况全面排查、综合整治,推动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 文/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