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焦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细落实,根据相关部署,从今年5月起,苏州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安全评价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半年来,已完成对772个法定安全评价项目和现有安全评价机构的全覆盖排查。
安全评价,简而言之就是通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审查法规符合性,客观描述系统危险度,提出科学、合理的安全对策措施,降低系统的危险性。由于安全评价工作专业性较强,对技术人员要求高,又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执行。相关企业一方面通过安全评价可以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本企业的风险做好识别和管控,预先对安全生产条件做出判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不满足、出租出借资质,评价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报告存有重大疏漏、内容与实际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企业运营安全,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今年5月,苏州市应急管理系统根据上级部署,开展苏州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聚焦安全评价领域突出问题,以“两虚假”(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取相关许可)“两出借”(安全评价机构出租出借资质、评价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问题为重点,对法定安全评价项目和现有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全覆盖排查,并延伸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科技规划处负责人介绍,检查中发现个别评价项目确实存在重大疏漏。例如,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出具的《昆山某机械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查,安全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昆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安全评价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此外,部分评价项目还存在过程控制不严格、信息公开不完整、履行告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急管理部门已依法依规责令相关执业机构整改。截至目前,苏州各市(区)均已按照要求进行全覆盖检查,共计核查法定安全评价项目772个,下达执法文书121份,检查发现一般违法问题51个,行政处罚10起。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分类、分行业梳理安全评价领域现存问题的表象、成因与机理,分地区、行业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评价机构直接责任,推进各方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同时将积极探索新型信用监管模式,进一步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完善职业道德准则和惩戒措施,提升安全评价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