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引导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苏式颐养”新标杆。
《实施方案》确立了“依法依规监管、科学有效监管、公开公平监管、协同共治监管”的总体原则,明确了排查整治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运营秩序、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涉及资金管理、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服务退出监管9方面重点监管任务,通过强化常态化监管、加强部门协调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互联网+监管”、强化标准规范引领作用等6条措施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底,实现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组织计划、监督检查、隐患录入、整治验收、统计查询全过程的在线闭环式管理。2022年底前,市本级及各市、区研究制定一批养老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居家上门服务等方面的地方标准。
2022年底前,由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养老服务市场主体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依法打击无证无照或未备案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许可,及未登记或未按信用承诺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或惩戒。
《实施方案》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养老护理员岗前职业技能和消防安全培训达到100%。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全过程,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和协同监管作用,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格局。要加强监管保障,加强监管的组织和人员的保障,及依法履职所需的技术、设备、经费保障,并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聘请专业的第三方组织或机构在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监管。要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市及各市(区)的各类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技术指导等作用;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执法监督作风纪律建设。要加大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自媒体作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苏报融媒记者 林琳 通讯员 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