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我丈夫是在看守所里面摔伤的,但是我并不认同这个说法。他的精神不正常,又是怎么造成的?”郜女士说,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公正处理此事,让她看到全面、客观的证据。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新乡县公安局督查科民警表示,目前该事件正处于调查阶段,张伟为何受伤还不清楚,如有结论会及时通知家属。
律师:如监控视频丢失 看守所应承担责任
对此,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表示,按照我国的监所管理制度,犯罪嫌疑人入监所之前都要进行全身体检,体检情况将会存入档案保存。从常理来讲,对于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也不会收押。因此,张伟在羁押至看守所后出现伤情的可能性较大。
“出现这样的情况,家属是难以自己取证的,这就需要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介入,主导调查、核实工作。”刘文华律师说,目前,我国看守所都实现了监控全覆盖,只要调取张伟进入看守所后的全部录音录像就可以查明原因。
刘文华律师称,如果是自伤自残,需要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同监室人员殴打,那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应承担责任。如果是办案人员殴打,涉及刑讯逼供的违法犯罪。如果是看守所监管人员殴打虐待所致,则涉及到虐待被监管人员的犯罪。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看守所的监控视频丢失或出现无法播放的情况,也属于看守所失职,检察机关应做出不利于监管责任人的推定。因为监控设备由看守所管理、控制、维修,如果看守所认为本单位无责任,就需拿出无需承担责任的证据,如果不能做出免责举证,就应担责。
“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作出调查结论后,如家属对结论不服,也可申请法医、专家进行评判。”刘文华律师说。
按说在看守所里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到底肋骨是怎么骨折的?到底她的精神有没有问题?这个要看看守所里的监控录像和医院的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