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3日),苏州召开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旨在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种、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促进自然生态更加美丽,人居环境更加美化,人们生活更加美好。苏州市副市长吴晓东出席会议。
近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持续推进“绿色苏州”建设,全市上下系统谋划,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期间,苏州的森林资源量质显著提升,全市累计完成造林绿化5万亩,新建长江生态景观防护林带7975亩,建成省级绿美村庄41个,实施森林抚育3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面积190.61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0.43%。
苏州资源保护成效不断显现:全市林地保有量84.45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30.06万亩;年均新增湿地保护面积2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64.5%,位居全省前列;建成自然保护地30个,规划面积117.45万亩,数量和规模全省第一;全市有陆生野生动物441种,约占全省种类的73%,设立10个省级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数量居全省第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连续16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
今年以来,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苏州市积极谋划、高位推动,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0个板块已全部印发县(区)级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林长制办公室,共设立市级林长3名、县级林长34名、镇级林长243名、村级林长2327名,构建了职责明确、运行顺畅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强大合力初步显现。
今天召开的推进会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林业资源稳量提质增效的目标任务,将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压实地方生态保护责任的关键举措。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即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不断提升林业资源保护水平,实现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有效提升苏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以四级林长制体系建立为契机,综合考虑地方特点和部门职责,围绕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有效构筑区域生态屏障,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加速形成生态之城绿色新格局,系统构建林业资源管理新体系,充分激发林业改革发展新动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苏报融媒记者 陶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