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2022年1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死罪对上诉人周阳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一审判决宣判后,周阳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书面上诉中,他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二审期间,周阳春及其辩护人对部分事实和证据提出异议,复核不影响本案定罪量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查阅案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和检察机关的意见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二审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