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强)顾客把戒指遗落在餐桌上,最终被打扫卫生的服务员扔进了垃圾桶,由此引发纠纷。日前,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消费纠纷案件,被告某餐厅自愿赔偿原告4000元。
近期,原告吴某和朋友来到当地某餐厅吃饭。就餐前,她参加了餐厅提供的手膜服务项目。餐厅工作人员告诉她,手上的戒指需要摘下来才可以进行。于是,吴某把戒指取下放入餐厅提供的塑料密封袋中,然后随手将透明塑料袋放在餐桌上。用餐结束后,吴某把戒指遗忘在餐桌上。
第二天上午,吴某发现戒指丢了,赶紧来到餐厅询问情况,并且当场报警求助。民警调取相关视频资料后发现,服务员收完餐桌上的垃圾后,把装有吴某戒指的透明塑料袋放入垃圾桶中。在垃圾桶送往洗碗间的过程中,装戒指的透明塑料袋掉到地上。店员捡起透明塑料袋第二次扔到垃圾桶中。最终戒指没有找到。吴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餐厅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的戒指装入透明塑料袋,遗落在餐桌上。餐厅工作人员在收拾餐桌时有义务加以注意并在发现后采取妥善保管措施。从视频反映的内容看,餐厅工作人员已经发现了这一情况,但没有妥善处置。餐厅的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经法院组织调解,被告餐厅自愿赔偿原告吴某各项损失4000元,其余损失由吴某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