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道路,是专供汽车通行的快速路,对行人、非机动车来说则是危险重重的禁区!
然而最近,一辆电动自行车不仅上了匝道,还是逆行,严重扰乱公共交通秩序,也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安全。
3月11日18时45分许,常熟G524锡太公路上跨桥段发生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
经了解,事发时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于对道路不熟悉,不知怎么就上了高架,看着对向驶来的车流,吴某方才意识到走错路了,于是立即掉头。
就在此时,范某驾驶汽车沿着主路由南向北直行,发现突然出现的电动自行车后他立即采取制动措施,但双方仍发生了碰撞。
幸运的是,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吴某佩戴了安全头盔,碰撞瞬间头部受到了保护,并无大碍。
最终民警依法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吴某在机动车快速道路行驶且存在逆行的过错行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