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琳 通讯员 苏民)近日,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社区治理 赋能物业企业 助力养老服务的行动计划》,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新模式,激发物业企业在多元治理中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最终形成养老服务在小区“最后一百米”的有效补充。
“社区+物业+养老”行动计划是以深化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原居安老”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推进“智慧物业”建设、赋能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重点,以创新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为抓手的新型服务模式探索。到2025年底,实现“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示范点覆盖全市所有街道(镇),达到养老服务供给增加、物业企业转型增能、社区治理提质增效的预期目标。
行动计划将实施四大行动,一是联建共治提升行动。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多方协调的运行机制。把物业企业纳入社区治理与服务的重要参与主体,支持社区向试点物业企业共享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信息,链接优质为老服务资源,加强工作指导监督,积极构建物业企业有序参与养老服务的工作秩序。二是爱心助老志愿行动。鼓励物业企业针对有需要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提供巡访关爱、缴费提醒指导、送物上门等爱心志愿服务。打造“原居安老响应中心”,探索建立应急处置流程和联动机制,切实增强物业企业在老年居民中的信任度和助老服务中的责任感。三是“物业+养老”融合行动。支持试点物业企业应需开展低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参与老年人家庭夜间照护、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项目,有条件有能力的可以承接运营助餐点、助浴点、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聚力智养、文养、康养,探索其他个性化、定制式、菜单式的特色服务,进一步延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涵。四是服务队伍增能行动。对试点物业企业中实际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专业化培训,纳入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鼓励申报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并针对性培育“养老顾问”。对试点物业企业所有人员开展应急救护、心理疏导、沟通技巧等普适化培训,有力提升助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了全力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民政和住建部门共拿出9条支持政策,简称“苏九条”,包括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员工赋能计划,对实际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运营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现行政策予以补贴,对“先行先试”物业服务企业还将给予行业评价倾斜、评先评优优先、通报表扬激励等政策措施。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处长谢鸿娟表示,社区是物业与业主、老年居民之间的桥梁,是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多方利益协调、资源整合的关键所在。社区一方面要依托居民议事协商平台,营造业主、老年居民和物业企业的良好参与环境,协调解决社区物业管理和助老服务中的潜在矛盾,逐步建立利益相关方之间的良性互动、互信机制;另一方面,要发挥社区平台的枢纽功能,集聚服务资源,为物业企业提供尽可能多的养老资源和配套体系,激发物业企业在多元治理中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最终形成养老服务在小区“最后一百米”的有效补充。
通过在物业行业中广泛宣传和发动,全市10个板块中有108个物业项目进行了申报,各板块的住建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水平、小区的管理现状、与社区的配合情况、老年人所占比重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最终选定84个首批入围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