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婉君)昨晚,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125号通告,自5月6日零时起施行。通告要求,全市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坚持开展核酸检测常态化筛查监测,全体市民每三天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可根据所在地安排,按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社区、企业等),对未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管理。
市民凭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单位、小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根据个人出行需要,市民可在便民采样点或医疗机构进行“愿检尽检”。
“两站一码头”、交通查验服务点继续严格做好来(返)苏州人员、车辆(船舶)查验工作。对14天内仅有苏州市域内行程轨迹的车辆和驾乘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12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凭证,在各交通防控查验点可不再进行核酸采样,可在全市各交通通道通行。
所有来(返)苏州人员须携带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居)、公共场所,坚持入口处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全面推行“场所码”扫码入场。
全面落实助企纾困和防疫指导服务等各项措施,积极推进企业复工达产,服务业有序复商复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