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大秋)近年来,我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不断拓展,实现了“从重点项目到全部项目、从单个项目到部门整体、从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到其他三本预算项目”的延伸。记者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2022年,我市财政预算绩效目标拓展到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涵盖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89个部门、367个单位和5536个项目,总共601亿元财政资金。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苏州市财政局全面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并作为预算编报的重要必备内容。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建立完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指标体系,形成符合部门实际、可衡量、可使用的部门个性化指标库,目前已建成包含20个市级主管部门,7877项绩效指标的部门指标库,为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将绩效目标审核与专家辅导相结合,邀请专家现场辅导绩效目标编制,切实提高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管理流程无缝对接,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申报、审核、批复、公开“四个同步”。“原来是市立项目和500万元以上的部门经常性项目须申报绩效目标,从今年开始,所有项目以及部门整体支出须全部申报绩效目标。”苏州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21年至2022年,苏州纳入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从558个增加到5536个,367个单位全部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从152亿元增加至601亿元。
同时,我市全面实施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权责,采取日常监控、定期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此外,苏州以项目为载体,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其他三本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我市将70个其他三本预算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苏州财政部门强化花钱问效,采用绩效自评价、再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各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价,结果报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和绩效领域专家,在部门自评价基础上开展再评价;市财政部门对重大政策、项目组织绩效重点评价,通过有计划的实施,逐步实现重大政策、项目绩效重点评价滚动覆盖。我市对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数量分别是119个、146个、452个,涉及财政资金分别为65亿元、82亿元、136亿元,绩效评价规模不断提升,为评价结果应用夯实了基础。
同时,积极发挥党委政府、人大、社会各界对预算绩效管理的促进作用,建立绩效管理成果整改反馈、向党委政府报告、人大监督、向社会公开、与考核挂钩等机制。加大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力度,将事前评估结果与新政策和项目的设立挂钩,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挂钩,将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财政资金执行调整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对评价结果为“一般”的项目根据情况予以压减预算,2021年绩效评价结果“一般”的12个项目,在安排2022年度预算时予以压减预算97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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