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惠玉兰)当前,各行各业正有序复工复业。鉴于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长的通告》,延长危废经营单位许可证有效时限,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根据通告,2022年4月-5月期间,经营许可证到期无法及时完成延续手续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有效期可以顺延至2022年6月30日。由相关经营单位提出申请并承诺在延长期内依法依规做好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后,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予以调整有效期。后续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情况,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