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优势明显 推动外贸稳定发展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苏报讯(记者 陆晓华 张帅 张叶)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我市在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等三方面上榜督查激励名单。
苏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牢牢把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战略要求,将生物医药产业作为一号产业,统筹1+N产业布局,加快打造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019年苏州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入选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2020年起,苏州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工作连续3年获得国务院办公厅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
我市围绕国际品牌效应打造、技术创新扶持申报、产业生态布局完善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如在着力增强技术创新方面,支持4家企业申报获批国家核心技术攻关专项支持,致力于解决国家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指导支持多家生物医药获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累计突破1亿元;布局省级创新平台,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组建首批省级生物大分子药物产业创新中心,支持苏大附一院等机构和企业围绕生物医药多个领域建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据苏州市商务局介绍,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稳外贸系列工作部署,外贸稳量提质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我市实现进出口总值3921.14亿美元,增长21.7%,分别占全国、全省的6.5%、48.6%,贸易规模稳居全国第四,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列全国第三,在全国全省稳外贸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
近年来,我市在外贸领域累计获批各类国家级平台或试点近10项,数量居全国前列,拥有苏州工业园区和昆山两个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商、服务贸易、市场采购贸易等国家级试点试验稳步推进,试点政策叠加优势明显,在全国外贸创新发展中的探路、示范、策源作用突出。
同时,我市全力提升投资开放度和透明度,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居全国前列,是各类贸易主体、进口平台和跨国公司在国内的重要集聚地,有力拉动了进出口高质量发展,在全国集聚贸易主体、跨国总部和贸易平台中的引领效应突出。
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据市农业农村局介绍,加上2019年、2020年昆山市、太仓市先后获评国务院全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激励县,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实现国务院督查激励三连冠。
我市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形成了市级协调指导、市区组织推进、镇村全面实施、村民充分参与的四级工作网络体系。全市村庄划分三类三层,因村施策,明确定位。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及城郊融合类村庄以建设特色康居乡村,做好建成后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为目标;其他一般类村庄以建设特色宜居乡村,保持干净、整洁、有序为重点;搬迁撤并类村庄以做好日常环境保洁,保障农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为要求。
同时,统筹各级涉农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突出正向激励,设立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奖补工作等次及示范镇村。实现村庄环境管理精细化、长效化、常态化、全域化,长效管护行政村占比100%。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管护长效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村庄环境管理,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据悉,此次国务院共对全国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30项激励支持措施。如,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方面,2022年对列入名单的地方在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