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彭化成)昨天,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市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情况等多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情况的报告。近年来,苏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工作部署,统筹各类科创平台建设,发挥科技创新载体“策源地”作用,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76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5万家,均为全国第一;中国潜在独角兽企业75家、全国第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1.57万家、全国第四,中国独角兽企业18家、全国第六;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超1050亿元、占GDP比重超4.1%,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了关于苏州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我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经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效落实落细各项政策,全力以赴稳存量、拓增量、提质量,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延续平稳发展态势,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059.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2252.5亿元,同比增长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02.9亿元,同比增长7.4%;完成进出口总额12316.9亿元,同比增长9.2%。
会议听取了关于《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在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4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草案进行了深入调研、论证和修改。根据《苏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有关规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于8月下旬对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修改稿。
会议听取了关于苏州市2023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苏州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苏州市2023年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苏州市2024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及审查意见报告。会上还提请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吴晓东、杨知评、沈国芳、黄靖、陈嵘、周旭东、黄戟出席会议。副市长顾海东、市中级法院院长蔡绍刚、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政府秘书长俞愉、市监委副主任王辉斌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