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彭化成)为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广泛凝聚共识,提高立法质量,根据《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协商工作办法》,昨天,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市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相关代表,召开《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立法协商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知评出席会议。
今年6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一审后,《条例(草案)》立法工作专班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调研,深入研究论证重点问题,认真修改完善法规文本,多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草案)》主要修改情况作介绍说明。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城市更新重点任务、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杨知评指出,城市更新对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立法协商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立法沟通机制,积极组织开展立法协商工作,集思广益、凝聚众智,形成共识,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充分吸收运用立法协商成果,形成立法协商报告,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做好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反馈,确保本次立法协商工作取得实效。希望市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更加主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苏州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