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通讯员 政 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配置不仅能够有效推动经济社会进步,保障人民福祉和生活质量,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个人成长都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市政协高度重视,把“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助推高质量发展”作为主席会议协商课题,成立调研组,市政协十五届二十八次主席会议进行专题协商,形成了《关于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现状扫描】 稳步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苏州作为产业大市、制造强市,始终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稳步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2023年苏州常住人口为1295.80万人,规模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就业人口为747.4万人,三大产业就业人口占比分别为2.42%、51.89%、45.69%。全市企业用工备案人数为546.35万人,其中,男性占六成,女性占四成;31-40岁年龄段占41%,41-50岁年龄段占25%,26-30岁、16-25岁、50岁以上年龄段分别占14%、10%、9%。截至今年10月,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276万人、高技能人才超过107.4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23.18万人,同比增加1.54万人,增幅为7.12%。全市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平台主播、网店店主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为118.61万人。
人力资源政策体系不断健全。苏州制定了《关于苏州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着力构建“1+8”人才政策体系,覆盖人才“引育留用”各环节。制定“技能强市”行动十六条举措,加速领军型、紧缺型、青年型人才培养力度;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为行业发展可持续、全方位赋能。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不断突破。苏州持续推进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挥国家级产业园专业化服务优势,2023年园区入驻机构年服务用人单位7.48万家次,帮助实现求职和流动122.89万人次,引进高层次人才1.84万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重点企业用工联盟做实做优,2023年全市225家联盟机构共帮助3.43万家企业解决用工51.18万人。
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不断深化。鼓励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与职工培训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建立职工薪酬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机制,推动1921家企业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范畴,累计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0.60万张,位列全省首位。探索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在国家没有统一的新职业标准和题库背景下,率先推出项目制培训,充分发挥培训灵活匹配市场需求优势,累计发布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项目制培训专业(工种)294个,确定承训机构256家,培训合格4.72万人。
人力资源适岗引育不断创新。2019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创新研制《苏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实施细则》,通过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全市建有2个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10个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现代学徒制班、订单班、冠名班等项目200余个。全市职业院校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有20个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和84家产(企)业学院,太仓“德国双元制”、常熟“英国现代学徒制”等先进人才培养模式品牌突显。
人力资源配置服务不断强化。坚持密切关注企业用工变化及需求,建立“1+4”就业用工服务专班和人社专员挂钩联系制度,常态长效开展企业用工服务,精准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化推动问题解决,合力打造“就在你身边”服务品牌。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宽劳务协作对接半径,建立完善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协作交流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共就业部门已累计组织赴外对接交流活动达112次,新增劳务基地39个、校企合作基地33个。举办零工招聘会654场,进场企业4818家,提供岗位数4.8万个。建成“家门口”就业服务站325个。
【面临挑战】 人力资源优化工作有待提升
市政协调研发现,随着苏州产业转型升级,围绕“1030”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不断发力,智能制造、先进制造等行业发展对适配人才,特别是技能人才需求不断增强。然而,我市人力资源结构中,高素质人才配置依然不平衡不充分。面对实体经济蓬勃发展、产业转型步伐加快、新兴产业加速崛起的新形势,人力资源优化工作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及政策等层面,都还存在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的空间。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水平有待提升。一方面,一直以来形成的“唯有读书高”的观念仍然影响着现代社会的价值判断,一些家长及学生还存在“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年轻人普遍对进厂上班心存排斥。另一方面,待遇偏低影响职业选择。劳动力价值没有能够真正被认可和体现,与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相比,技能人才薪资水平总体偏低,即使成为高级技师,与管理人员相比也有不小的收入差距。以技能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技能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技高薪高”社会共识尚未形成。
(二)政策协同配合有待增强。一方面,产业、就业、人才政策割裂,在推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方面,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还不紧密,一些政策的出台,没有充分论证对就业的影响,导致失业压力增加,就业诉求集中出现。另一方面,现行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制度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缩小收入差距方面无法适应快速变化的劳动力市场需求,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面向全职、长期雇佣的劳动者,而数量庞大且不断扩张的临时工、自由职业者和平台经济劳动者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三)产教融合空间有待拓宽。一方面,苏州的产业门类齐全、产业链基础完善,统筹本科及以上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的“大教育观”,合理规划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与苏州地方产业结构匹配吻合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健全。校企合作中头部企业、一流高校数量不足,服务产业发展能级不高。另一方面,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在职工培训中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和投入意识都不强,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
(四)人力资源服务有待升级。一方面,不少企业缺乏科学长期人力资源规划,部分企业专注于“挖人”而非“育人”,倾向于花高价招引技术对口的成熟工人和专技人员,但往往流失率较高。另一方面,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大、产值高,但客观上也存在同质竞争多、信息集成度低、产品附加值小、开发能力弱等问题,产品结构层次不够合理,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战略规划等中高端业务相对薄弱、占比不高,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
【建言献策】 四项建议助推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苏州是中国制造业体量最大、配套最齐全的城市之一,规上工业企业超1.4万家,2023年规上工业总产值4.43万亿元。目前,我市正全面推行新型工业化,大力实施“苏州智造”强基提质行动,对优质人力资源的需求尤其旺盛。为进一步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推动人力资源结构优化、高效配置和服务创新,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市政协提出如下建议:
坚持以更加科学的定位,进一步形成人力资源更优配置的社会共识
1.营造关心支持就业良好氛围。鼓励支持各类媒体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讲好劳动就业故事,选树就业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预期,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
2.促进青年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充分发挥市场就业主渠道作用,保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政策性岗位供给规模,合理计划就业见习岗位数量,重点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强技行动、青年群体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计划等行动,强化在校生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指导和培训。
3.打造近悦远来优质城市品牌。切实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加强交通、住房、医疗保障等“硬投入”,提升旅游、购物、公共服务等“软实力”,扩大城市吸引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劳动者能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生活环境,更大力度打造“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
坚持以更加有效的政策,进一步畅通人力资源更优配置的多元渠道
1.完善部门联动。强化人社、发改、工信、教育等部门间协同,及时共享产业工人特别是技术工人的供需信息,精准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为学校专业设置提供依据,为企业用工保障提供参考,为人才引进培育提供方向。加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共享,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保障力度,畅通人力资源自由流动渠道。
2.强化产业协同。立足我市实际,发展新质生产力,突出优势产业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合理规划规模吸纳就业产业,扩大产业岗位供给和就业机会,全面提升产业对就业的支撑力,强化产业协同,提高就业带动力。
3.规范监督引导。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合法权益。为员工创造更为便利、更为有效的维权条件,消除对外来人员歧视偏见,扩大新市民同城化待遇。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全力构建依法用工、守法经营、管理规范、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坚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更优配置的产教融合
1.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市现有高职院校17所、中职院校27所、技工院校12所,缺乏代表国内职业教育高峰的标杆院校,需要花大力气构筑高原高峰,支持苏州市职业大学创建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教本科高校。支持省属在苏州高职院校发挥行业特色,依据招生就业加快专业设置增减优化,提升服务地方发展能力。引导县区属高职院校立足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校企联合开展地方性高素质技术人才培养。规划新建职业学校、开设新专业、补充新教师、发展民办职教、加强督办机制,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学位供给到位。统筹全市中职学校按照贯通培养、职教高考、行业培养(艺术、体育等)三个办学方向由属地主管部门进行分类规划管理,按照生源变化、升学政策完善办学布局。支持各县级市(区)建设1所技工院校,在土地保障、经费投入、编制配备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探索组建苏州技工教育联盟。
2.不断优化专业设置。要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统筹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梳理发布“1030”产业体系中的各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头部企业用人需求清单,教育部门组织全市职业院校对照清单需求,开展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调研,聚焦新产业开设新专业、聚焦新技术开设新课程,聚焦新场景变革新教法,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建议对新设专业成效明显、组建专业群并获得省级立项的院校,市、县两级财政给予财政投入支持。
3.着力提升合作质量。建立健全苏州市产教融合促进机制,积极推动全市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头部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研究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激励政策,鼓励支持企业以设施设备、技术顾问等资源共建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扶持新质生产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发挥双元制、学徒制办学优势,推动校企在办学、育人、就业等方面深度合作,推动实现“政行企校”联合育人,产教深度融合。
坚持以更加开放的视野,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更优配置的服务效能
1.扩大企业育人主体地位。大力探索数字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支持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自主开展职工培训,鼓励各地根据产业需要开展项目制培训。拓展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贯通领域,探索开展企业“一评双证”评价模式。支持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协会学会等开发制定行业企业职业工种评价规范,建立科学合理、符合生产实际的评价标准体系,支持较为成熟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按程序申报国家职业标准。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引导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2.加快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升服务产品研发能力,跳出低端产品同质化、过度竞争,为企业准确提供人力资源规划、供给预测等中高端服务。强化行业数据思维,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服务质量和效益,广泛应用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支持网络招聘、线上培训、智能客服等数字化应用场景的拓展,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精准化、专业化、数字化服务水平。
3.搭建公共数智合作平台。探索“人工智能+”人力资源领域场景应用,打造高价值公共就业服务场景应用的解决方案,升级智答、智办、智策、智服等人工智能公共就业服务新模式。探索推进用工企业岗位胜任模型数字化建设和劳动者技能图谱建设,探索实现人力资源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和有机整合,促进人力资源更高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