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彭化成)《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昨日,《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通报了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举措。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共三十八条,设总则、保护、促进、服务、附则五章。法规着重规范以下六个方面:鼓励先行先试,鼓励和支持各区域、单位,根据国家授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构建多元保护格局,推动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自我保护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保护机制。完善行政裁决机制,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指导有承接能力的县级市(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并定期对承接情况组织评估。加强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区块链、量子科技、智能车联网、新型储能、纳米新材料、跨境电商、低空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推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及文创产业发展,加强对昆曲、古琴艺术、苏州端午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及吴门医派、老字号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单位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创造和数字化转化,支持经营主体依法开发文化创意产品。促进创新和转化,重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围绕专利密集型产业,通过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推进建设专利转化平台,加速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和转化,提升产业竞争力。
会议通报了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的相关举措。据介绍,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从加强条例宣贯,推进制度建设;提升保护效能,构建协同机制;促进创造运用,培育高价值成果;优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打造人才队伍,强化智力支撑等五个方面,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发挥知识产权在支撑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核心驱动作用,扎实做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速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