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审计局与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苏州市级国资监管与审计监督协同若干措施的通知》,从项目安排、协同实施、结果运用、信息互通等12个方面明确了市级国资监管与审计监督协同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促进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项目协同方面,三方在拟定年度涉及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审计项目计划、检查项目计划时,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合理统筹安排;每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一至二个专题,按照统一工作方案,整合国家审计人员、外派专职监事、企业内审人员等力量共同组织实施;对审计和国资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三方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沟通,发挥职责优势,实施联合督办,共同推进整改,合力做好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在信息互通方面,三方及时通报上级有关审计和国资国企监督方面的最新政策及要求,以及市属国企改革、资产重组等方面情况,定期会商、交流年度合作思路和重点,研讨分析市属国有企业日常监管和审计监督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合作开展有关国资国企重大改革、创新国资监管方式、促进国企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共同提出对策措施。
在业务保障方面,苏州市审计局定期派员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每年从市属国有企业抽调部分内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项目,以审代训,在实战中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方每年联合举办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培训,突出审计实务操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共同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优秀内部审计报告评选,视情邀请相关各方参加培训班,互相学习借鉴,促进共同提高。
在成果共享方面,市审计局对国资监管和内部审计发现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的问题,经核实后在报告中直接采用,将涉及市属国企的审计报告和调查报告抄送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将各类审计、调查、检查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纳入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三方共商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数据分析平台,共享各类管理数据,加强对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