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于以单一企业为主体的加工贸易监管,海关部门开展试点,允许同一集团旗下不同成员企业之间自由流转保税料件及设备,从而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提高运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记者从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了解到,作为全省首批试点企业的三洋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在这项改革中受益颇丰——全年可降低经营成本近400万元,降低在库金额1.08亿元。
为争取改革创新政策更快更好落地,苏州海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全省“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将企业集团保税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点实施清单,通过视频会议、在线辅导、集团经理人面对面沟通答疑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推进集团保税监管模式扩面增效。“在上级海关指导下,我们利用企业闲置厂房,在‘货物可自主存放’这一政策基础上,结合现代仓储物流管理模式,为企业办理专有账册进行保税货物管理,便利集团内企业保税货物统筹存放与配送,实现库存最小化、分拨费用大量节省、上线时间大幅缩短。”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保税监管科副科长刘婧喆介绍。
利用海关部门为同属“一家人”的企业而创新的保税监管政策,位于吴中区胥口镇的三洋能源通过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减免外发加工等环节的风险担保等举措,在今年1至8月间,与同一集团的松下能源(无锡)有限公司今年开展试点业务200余次,涉及货值4045万美元。“新监管模式打破企业间壁垒,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双循环,在大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同时,有效释放流动资金,实现设备共享。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推进松下集团华东区域16家松下工厂共同加入企业集团改革试点项目,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主任孙威说。(苏报融媒记者 陆宇其 通讯员 陈静云 徐茜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