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过去的7个月对于周某春妻子李女士来说,是从没有过的漫长。“每天都过得很辛苦,很艰难。”开庭前夕,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2008年和周某春在深圳打工认识,随后生育两个小孩,过着平淡生活,但这种平淡在今年2月被打破。
李女士表示,其丈夫事发后内心很内疚,其本人聘请的律师还是未能介入,她希望丈夫早点获释,因为她觉得“我老公真的很冤”。“当时舆论和各方面压力很大。”李女士直言,“但我始终相信我老公,我知道他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