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9日《姑苏晚报》A05版
仅有的1套动迁安置房被贱卖,老人去世,“义女”却“失联”了
“养儿防老”,终了却背债5万多元
近日,苏州太阳城护理院院长曹李佳通过“96466新闻热线”向“扫码找记者”栏目求助,希望能够找到叶老伯暂时“失联”的“义女”许某,帮老人补齐拖欠近2年共计52437.62元的护理费。然而不幸的是,9月12日晚,叶老伯在等待中去世,他的“义女”还是没有出现。
老人去世,曾替他保管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的“义女”却始终不露面,此时的曹院长更加着急:老人欠下的这一大笔护理费,到底去哪里要?
老人被“义女”送至护理院
临终前拖欠近2年护理费
叶老伯是孤寡老人,患有高血压、胆结石、胆囊炎等多种慢性老年疾病,生活自理能力较差。2018年6月19日,许某以“义女”的身份,护送叶老伯来到姑苏区白洋湾大街洋南路26号,委托苏州太阳城护理院对叶老伯24小时全日制医疗护理。
起初许某还会定期来看望老人,为老人缴纳护理费用,自2019年11月26日起,护理费却断供了。“当时她说自己手头没钱,请护理院体谅自己生活不易,暂时帮老人垫付费用,她会多打几份工来还。”太阳城护理院院长曹李佳告诉记者,当时也觉得“义女”对老人这么有孝心,愿意帮一帮她,谁知这一帮就将近2年。“垫付的费用一直没有还上,后续费用也无人缴纳,她也不再来护理院看望老人。”曹院长说,起初许某还愿意接电话,后来,自己和叶老伯打给许某的电话也无人接听了。
曹院长表示,护理院一直按照当初和叶老伯及其“义女”签署的《苏州太阳城护理院医患协议》和《苏州太阳城护理院安全告知书》照料老人。但护理费越垫越多,许某却一直联系不上,万般无奈之下,护理院只好把叶老伯和他的“义女”一起告上法庭。法院开庭当天,许某没有出庭,叶老伯在辩护过程中称,对法院判决自己和许某应支付给太阳城护理院的52437.62元欠款没有异议。他还表示,希望“义女”能来看望自己,但直到2021年9月12日老人去世,他的“义女”依然没有出现。
老人仅有的房屋以3万元出售
卖房款到临终前也没拿到
经虎丘区人民法院查实,叶老伯因2014年征地动迁,在高新区杨木桥新苑取得一套安置房。2018年11月29日,这套房产所有权人变更为谢某与丁某。通过在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虎丘分中心备案、经叶老伯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看到,这套面积为112平方米的房屋,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
但即使是3万元的卖房款,叶老伯在临终前也始终没有拿到。据曹院长介绍,叶老伯很信任许某,“今年3月份的时候,老人因为没有身份证无法看病,我们问过之后才知道,老人的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全都由他的‘义女’保管。”
对此,良翰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赞表示,在这笔交易中,虽然房屋出售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但老人在意识清醒且未被胁迫的情况下,按照正规流程自愿签署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且从在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虎丘分中心予以备案,也可以看出此次房屋交易至少手续是齐全的。“但到底是什么促成了不平等的交易?有可能是老人与‘义女’另有协议,也有可能是老人受到了欺骗,但由于没有证人,这些真相随着老人的去世也难以揭示。”对此,律师建议,不要在没有第三方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私下签订协议,也不要轻信难以核查的口头承诺。
部分老人缺少自我保护能力
因“养儿防老”的观念落入“陷阱”
叶老伯一直相信自己的“义女”不会不管自己,会帮他养老送终,直到弥留之际,还想见许某一面。据太阳城护理院工作人员介绍,老人很单纯,很容易相信别人说的话,“如果遇到别有用心的人,这样的‘老小孩’缺少保护自己的能力。”
据叶老伯所在的枫桥街道白马涧社区工作人员讲,对于孤寡老人的生活需求,社区会尽力满足,但像叶老伯一样,“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入部分老人心中。实际上,养老的方式多种多样,在叶老伯之前动迁安置房的楼下,就有由高新区枫桥街道招标建设的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专门服务老人。
对于孤寡老人轻易把自己的财产完全交付给其他人的行为,杨木桥日间照料中心所长陈志君表示,部分老年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其实和孩子没什么分别,他们会轻易相信别人说的话。“经常有一些老人相信外面卖的保健品能延年益寿,还有一些孤寡老人去认‘义子’‘义女’为自己养老送终。”陈志君说,很多街道社区经常联合物业及各社会组织,上门为老年人做一些养老问题的风险提示,也是希望帮助他们鉴别各类养老信息的真伪。“希望老人们不要轻信五花八门的养老信息,也不要轻信‘义子’‘义女’是自己安度晚年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