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人民监督员,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职,恪尽职守,廉洁公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而努力工作!”今天(9月27日)上午,苏州市司法局举办第五届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79名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正式开始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
新一届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有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基层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市民群众等,充分体现了群众性、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今后5年,他们将对苏州市检察机关各类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外部监督制约制度。2015年起,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司法行政机关采取随机抽选等方式,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2016年8月,苏州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第四届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换届选任工作,共选任70名人民监督员,建成了一支具有广泛代表性、素质较高的市级人民监督员队伍。自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苏州市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苏州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细则》《苏州市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规定(试行)》等,累计举办专业培训班5期、培训248人次,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逐步规范,履职能力不断提高,监督效果日益显现。五年来,共选派人民监督员554人次,监督基层检察机关各类检察办案活动231次,有效促进了检察机关规范运行检察权,为提升法治苏州建设水平、服务保障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苏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倪云开表示,下一步,苏州市司法局将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升案件监督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苏州经验,努力使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苏州的探索实践更加高效、更出成效。
据了解,9月27日至29日,苏州市司法局将对新任人民监督员展开为期三天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沙广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