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丽媛)昨天,在苏州市水务局举办的2021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培训会上,《苏州市消除劣V类水体“一河(片)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首次公开。这标志着苏州开启了更加系统化的河湖治理模式。
2020年苏州市城镇黑臭河道基本消除,今年苏州又提出3年内消除劣V类水体的新目标。为有效推进我市“消劣争优”河湖长制重点任务,预防“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河湖治理方式,苏州市水务局联合水环境治理专家推出“大纲”,旨在从项目背景、概况、水环境现状调查分析、问题分析、治理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6个方面,结合实际问题为导向,将消除劣V类水体的工作落实为相应的治理措施。
“大纲”提出,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应根据劣V类河道等级确定向陆域延伸的距离,具体范围为:县级及以上河道向两侧延伸不少于500米,镇级河道向两侧延伸不少于200米,村级河道向两侧延伸不少于100米。具体调查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其中沿河工业园区、畜禽养殖等要全覆盖。
“大纲”编撰参与者、苏州同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环境治理专家黄游介绍,“河流水环境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治水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完成。”此次“大纲”的编撰不仅考虑了水务部门的意见,还征求了苏州其他相关部门意见,经认真梳理和讨论,采纳和部分采纳意见40条。黄游说,例如,在苏州市城管局的建议下,“大纲”中增加了废弃污水管处理内容,要求已废弃的地下污水管道及时规范封堵或拆除,避免雨水及渗漏河水进入市政管网,条件限制无法拆除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