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通知▼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 年工作安排》有关部署,扎实推进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实施方案》。
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期限为2021年至2030年,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发展水平、合作基础等因素,帮扶城市包括上海市3个区、江苏省3个市、浙江省2个市,受帮扶城市包括安徽省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共8个市。
具体结对安排如下▼
重点任务包括▼
开展干部互派挂职,根据工作需要和从严控制领导班子中挂职干部人数等规定,分批选派优秀干部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挂职,注重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参加。
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探索创新飞地、园中园等模式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等机制,鼓励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率先布局,积极推进产业转移与承接。
搭建资本与项目对接平台,按照市场化机制探索设立专项基金,梳理重大项目清单,推动项目和资本高效对接。
加强农业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建设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加强文化旅游产业合作,共同开拓优势旅游资源,联合开发跨省市旅游路线和新产品。
提升民生共享水平,推动优质教育、医疗、康养等资源共建共享。
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和高技能人才共享平台,共同培训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