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陶士华 沙一)近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苏州的实施意见》,以解决法治领域实际问题为着力点,为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法治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了“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的总体目标,明确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创新区域法治共同体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九大类31项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法治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施工图”“路线图”,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法治保障国家战略实施、法治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治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6个方面“走在前列”。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将对“实施意见”牵头抓总,推动各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将重点任务逐年做好细化分解,并予以节点化、项目化推进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