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 郎凤娥资讯专栏】非法处置危废,山东省环保厅追偿2.3亿
6月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8年度山东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环保厅 郎凤娥资讯专栏】
企业非法排放危险废物,省环保厅追偿2.3亿元
2015年10月21日6时许,章丘市某村一废弃的煤井内发生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4名涉嫌非法排放危险废物人员当场中毒身亡。该起事件是金诚公司生产的23.7吨废碱液与弘聚公司生产的640吨废酸液被倾倒至此引起的。经山东省政府授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诉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致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山东省政府在济南市首次以赔偿权利人身份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省环保厅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出具《环境损害评估报告》,请求法庭依法判令两被告承担应急处置造成的经济损失3250.1428万元、生态损害赔偿费用19890万元、其他支出费用共计270.6833万元及本案诉讼费用,并请求法庭判令两被告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成武在发布会上介绍称,2018年,该省法院依法审理涉及污染环境、乱砍滥伐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16件,结案852件;依法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共4924件,审结4725件;审理资源、环保行政案件3613件,审结3326件。
【郎凤娥环保厅政策专栏】人物介绍
郎凤娥个人简介,郎凤娥同志出生于1961年1月,山西省忻州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节能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山西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理事长、忻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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