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拆迁人在咨询京平律师的时候常问道:“律师我们这个能赢吗?”,其实不止征地拆迁俺案件,很多其他当事人也非常喜欢听到律师“你这个案子包赢”之类的回答,然而,如果您真的遇到了这类律师,京平律师提醒您,您可能遇到了一个假律师,或者说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律师。
还记得2017年轰动律师界的森耀案,森耀所利用各种广告大肆宣传“官司不赢,分文不收”,但实际上并不是等到官司打赢之后再向当事人收费,而是以押金的形式先收取费用,同时承诺官司不赢再退费,最终,森耀所的四名高级合伙人宋立国、宋立辉、周云贺、李明被受到刑事审判。
当事人之所以会问律师案子会不会赢这样的问题,大多是因为当事人对律师工作不了解,以为律师工作就是和自己的谈话以及出庭的庭审辩论,然而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更多的工作是当事人所不能看到的,有一个漫画可以生动地表达律师所面对的这一窘境。
京平律师提醒各位当事人,委托律师前,可以先了解以下三点:
一、对案件进行不当承诺是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
因此,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对案件结果不当承诺都做了禁止性规定,律师对案件一旦做出不当承诺,就违反了以上规定。
二、对案件进行不当承诺是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六条:“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如果律师对案件结果进行了不当承诺,那么他就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一位丧失职业道德的律师又怎么能值得信任。
三、官司的输赢取决于多种因素
一起案件结果的输赢,受到法律、诉讼策略、证据、法官个人、司法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案件的结果始终与与上述因素息息相关,这些因素的其中任何一个发生变化,都可能导致案件结果不同。律师办案和医生治病道理相通,医生不能保证接诊病人都得到康复,因为每个病人的体质、心理、疾病史、其它病因等都是有差异的。同理,每个案件也具有不可复制的特殊性,在案件结果出来前,针对结果肯定赢的承诺都是不可靠的。
诚然,律师包赢的承诺能够使当事人信心大增,免去短暂的忧虑,但是当案件结果出来后,案件结果与预期不相符时,当事人可能就会造成长久的忧虑,从而造成更大的痛苦。京平律师建议各位当事人,选择律师时主要看律师的专业能力、敬业精神、诚实认真的态度,万万不可为了一时的舒坦而沾染永久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