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芊尧随即示意女孩用微信试着联系方某某,让方某某重新返回来服务区接她。起初,方某某警惕很高,在女孩的坚持之下,方某某放松了警惕,同意返回接人。
民警迅速开展研判布控工作,最终,在盐靖高速盐城北收费站入口处将方某某一行成功捕获。
打开车门后,车内两名男子见到民警不但没有紧张,其中一名男子反而带着“笑意”,民警立刻意识到这名男子就是吸食不明气体的方某某,于是将两人控制后带回警务站进行调查。在方某某一行人的车内,共查获不明气体小瓶246个,用于吸食气体的发泡器3支。
据方某某交代,不明气体实质是“笑气”,他是在朋友聚会时接触到的这种“娱乐”方式。此后,开始不断地购买吸食,用量也开始慢慢增加,车上的这些笑气是方某某以每盒800元的价格购入的,但也只能够他吸食两天左右。
方某某表示和报警的女孩是朋友,当天来盐城准备带女孩去绍兴,但矢口否认行车途中强迫女孩吸食“笑气”。在民警的一再追问和一系列心理攻势下,方某某心理防线被攻破,坦白给女孩吸食“笑气”也只是想让她体验一下快感。
经民警核实,与方某某同行的男子只是负责驾驶车辆,全程没有参与吸食笑气。
目前,该案已移交至盐城亭湖区大洋派出所处理。
盐城交警提醒:“笑气”化学名称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氧化剂,具有麻醉作用,吸食笑气能让人产生幻觉和欣快感并能致人发笑。长期接触此类气体会引起贫血及中枢神经系统不可逆的损害等。“笑气”并不可笑,甚至很可怕!远离“笑气”,健康生活。